弱视治疗疗效评价标准

      1.无效:包括视力退步、不变或仅提高一行者。

 

  2.进步:视力增进二行及二行以上者。

 

  3.基本痊愈:视力恢复到≥0.9者。

 

  4.痊愈:经过三年随访,视力保持正常者。

 

  注:若有条件,可同时接受其他视功能训练,以求恢复双眼单视。